部分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市场,中国工商银行侯马支行被罚20万
3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因部分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市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燕安民(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该处罚信息全文如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金管罚决字〔2024〕3号被处罚当事人: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行二、燕安民(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行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市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决定: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支行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二、对燕安民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3月1日(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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